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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委开展国庆期间民爆企业安全专项检查
2008-10-06 16:20  文章来源:市商委民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了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民爆生产工作,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市商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商委发〔2008〕164号)文件,要求我市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
  9月18至28日,市商委组织安全检查组,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带领民爆处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深入我市三区两县对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两家民爆生产企业的五个生产点和二家民爆销售企业的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民爆生产点的生产安全现状、仓库现状、危险性原材料、产品销售对象合法性及流向等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了各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汇报后,重点检查了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安全监督管理、资料档案管理、检查记录、会议记要、上级管理部门文件下传和企业情况的上报、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检查和备案工作等。随后,检查组与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一道对民爆企业的安全管理、生产线安全现状、仓库现状等安全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还根据国家反恐防恐要求,对企业危险性原材料采购管理、民爆产品销售对象合法性以及流向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各区县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民爆档案管理不规范,备案工作不健全;二是文件、会议、检查记录不齐,督促整改工作不完善等。检查组对企业的安全检查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43条,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执行制度不到位;二是对生产的各项原始记录还存在记录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三是对旧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电气线路的维护保养不到位,腐蚀老化严重等。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请当地民爆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并认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督促企业组织力量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尽快实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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